半年花18万多却治不好腿 患者质疑东华医院水平
人吃五谷杂粮,没有不生病的。生病了自然要去医院,可究竟该花多少钱,能不能治好病?有时会成为患者和医院之间起纠纷的导火索。
家住莞城的何老师说,自己身患湿疹多年,去年年初的时候,腿上情况突然恶化,经多方治疗都不见好转,就于2015年1月15日来到东华医院就诊。
患者何老师:“当时这只脚严重湿疹肿了,比另一只大两三倍这么大,几乎穿不进去鞋,就肿胀。”
经过半年多的治疗,花了18万多元的医疗费,他终于在6月19日出了院。可何老师认为,虽然肿胀有所改善,但没能痊愈,还增加了流脓液的症状。此外,他还对医院采取的医疗措施颇有意见。
患者何老师:“投诉他,花了近20万(元)钱,并不能够把我的病治好,(认为)治疗方法不得当。单单急救就花了11万多元,不能够去急救室,花我钱,第二个不能用动刀的手术,挖我的脚,不可以进烧伤科,只能够进皮肤科,因为是皮肤病。”
东华医院方面接到投诉后,就他提出的质疑组织了专家讨论,并进行了电话回复,但并没有得到何老师的谅解。
东华医院工作人员:“总的来说我们认为在诊断、治疗、处置上面的话,是不存在医疗过失的情况。可能双方对于医疗的同一个问题的认识和观点,可能存在一些差异,但是我们也是希望何老师能通过一个公平公正的第三方去评判,有鉴定一个程序。”
律师也建议,如果患者认为医院的诊疗存在过错,或者认为医院存在过度诊疗的情况,可以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然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千万不要采取过激手段,以免让自己本来合法的维权行为变成违法行为。
律师陈伟:“我们建议医院,在以后的诊疗过程中,要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如果要对患者采取比较重大的治疗措施,或者采用费用高昂的治疗方案时,最好与患者保持一个比较充分的沟通,以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出现。”
记者:苏婵、陈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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