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卫健委不作为 投资人欲哭无泪申办医院成泡影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卫健委主任口出狂言:
只要我在位一天,你申请的民办医院就休想办成!
近日,河南省洛阳市一投资人向本网投诉,反映他在三门峡陕州区卫健委申办医院所遭遇的烦心事。“我怎么也想不到,堂堂的陕州区卫健委主任孙某俊和行政审批窗口陈科长相互推脱、编造谎言,不批准我创办民办医院,并拒绝做出书面答复。”
孙主任欺上瞒下 投资人信以为真
2023年7月7日,投资人刘强(化名)来到三门峡市陕州区卫健委,向副主任科员贺波讲明要创办精神病专科医院的想法,贺波找各种借口给予拒绝。三天后,刘强费尽周折在陕州区政府找到卫健委主任孙廷俊,想问个究竟。“孙主任,我想在陕州区办一家精神病专科医院,看看你有什么意见?”孙主任很爽快地回答:“这是件好事,我大力支持,这需要给区委李书记说,如果上面说通了,我执行就是了。”
申请遭忽悠 刘强逐级反映
对于卫健委主任孙某俊的话,刘强心里有个疑问:“申办一级精神病专科医院,难道还要区委书记同意吗?”在真假难辨之时,2023年8月15日下午,刘强按程序将《关于创办陕州民泰医院的请示》递到陕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卫健委审批窗口。8月16日上午,刘强接到陕州区卫健委的电话回复:你递过来的创办精神病专科医院的请示领导看过了,他说审批权不在区卫健委,要到市卫健委报批!”
关于审批医院权限问题,8月22日上午,刘强到三门峡市卫健委了解情况。市卫健委明确答复:申办一级专科医院的审批权限已下放至陕州区卫健委,不在市卫健委。
8月22日下午,刘强到陕州区政务服务大厅卫健委审批窗口递交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的相关材料,工作人员告知明天上午和陈科长进行沟通。
8月23日上午,刘强再次来到卫健委审批窗口询问,审批窗口的陈科长恼羞成怒。他质问刘强:“谁让你们去三门峡市卫健委反映情况的?而且还让市卫健委行政审批科领导接二连三地打电话问询问此事?!”
陈科长根本就不让刘强解释。“ 实话告诉你吧,你到哪里去反映都不行,陕州区卫健委召开过党组会研究过了,不同意你们办理精神病专科医院!”刘强让陈科长提供两次都不予审批的书面答复材料,陈科长说:“我没有权利,去找找卫健委领导提供!”
“三门峡市卫健委明确答复是陕州区卫健委审批的,陕州区为啥不批呢?问题出在哪里?”刘强认为这事儿比较蹊跷。“到底是谁在推卸责任?陕州区行政审批窗口陈科长的话该不该信呢?”
孙主任怒斥:陕州区我说了算,你休想办成!
带着种种疑问,8月24日下午5点多,刘强在陕州区卫健委见到了孙某俊主任。孙主任得知刘强是来说办医院的事,恼羞成怒:“你回去吧,这个事就是不给你办!你三番五次让市卫健委给我打电话,烦不烦啊!实话给你说吧,你找谁都没有用!”刘强反驳到:“你不是说让我去找陕州区领导吗?我费了好大劲给领导沟通过了,过几天要当面汇报这个事情。你怎么又变卦了?”孙主任说:“明确告诉你,我之前说‘只要陕州区主要领导同意我就执行’都是骗你的,只是给主管领导个面子罢了!只要我在位一天,你申请的民办医院就休想办成!”刘强说:“你要给出不办出具书面材料!”这时孙主任很生气,推卸说:你去找找卫健委窗口陈洪民科长要!”
见到孙主任蛮横无理,刘强质问:“孙主任我再问你一次,区卫健委是批还是不批?”孙某俊说:“我们就是不给你加盖意见,你想到哪高就到哪告!”
此言一出,令刘强感到无奈和无助!堂堂一个陕州区卫健委主任,竟说话出尔反尔、阴奉阳违,政府主管部门的公信力何在?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而陕州区卫健委窗口陈科长和卫健委孙主任违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拒绝给投资人出具不批准医院的书面答复,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
在国家精神卫生规划中,提倡每个县区都要设立一个精神病医院,那么,投资人创办医院是为了解决当地精神病患者就医难,造福百姓,三门陕州区卫健委主任为何对其苦苦刁难?
关于此事,媒体将持续关注!
(作者: 高山岳)
来源:http://www.bqhm.net/zixun/75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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